由“家长教师”引发的思考
发布时间:2012-11-19 22:12:30 浏览次数:278

    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第三部分第十条指出:“家长是幼儿园教师的重要合作伙伴。应本着尊重、平等的原则,吸引家长主动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工作。”为此,我院本学期尝试开展了“家长教师”活动,为家长和老师搭建互动交流的学习平台,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和提高。

    通过此项活动,大大激发了孩子们的学习兴趣,家长们的专业知识也极大地满足了孩子们的求知欲。家长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更加了解了,特别是对教师工作的辛苦,更是深有感触:“幼儿园老师真是不简单啊!”

    但是,“家长教师”活动的开展,却也存在理解上的误区。有些教师认为:既然有“家长教师”在班上上课,今天我可以不上课了,全权交给“家长教师”负责;有些家长则认为:我交了这么多的学费给保育院,老师干什么去了,还要我们家长来上课。

    其实,保育院开展“家长教师”活动,只是为了更好地做好家园共育工作,充分利用来自不同层面家长的教育资源,弥补教师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不足,变家长被动配合为积极主动参与;通过“家长教师”活动,让家长进一步了解保育院的教育理念及教育方式,让家长亲身感受幼儿生活、学习、游戏、活动的特点,让社会和家长对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有更深的认识和体会。

    “家长教师”,是我院刚开始尝试的家园共育活动内容之一,通过教师与家长的互动、互补、互学,丰富了家园共育内容,实现了幼儿园家园共育的可持续发展。